
2017年6月,王先生在与朋友交流中得知,投保保险产品时,可以通过隐瞒真实身体状况的方式规避健康告知,待保单生效满两年后,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,从而获得理赔。基于这一错误认知,王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。2019年5月,王先生因罹患疾病申请理赔,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,王先生在投保时已患有肺癌,且保单生效未满两年。最终,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作出拒赔决定。王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并进行投诉,但经公司详细调查,未发现销售环节及保单服务存在违规行为。
保险中的“如实告知”是什么?
“如实告知”是保险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,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需在投保时完整、真实地回答健康告知中的问题,包括过往病史、就医记录等重要信息。
平安人寿商丘中支风险提示:
1.诚信为本,如实告知:保险是一种诚信交易,如实告知是投保人的法定义务。投保时请逐条核对健康告知内容,确保填写真实、完整,避免因隐瞒或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未来理赔纠纷;
2.理性投保,不存侥幸:不要抱有“熬过两年就能理赔”的侥幸心理。保险合同中的“不可抗辩条款”仅适用于投保人无恶意隐瞒的情况,若因故意隐瞒事实导致拒赔,最终可能“钱财两空”。
3.保险保障,远离投机:保险的本质是风险保障,而非投机工具。请理性看待保险产品的功能,切勿因一时贪念而违背诚信原则,最终损害自身利益。
保险是帮助我们转移风险、保障未来的重要工具,但其基础是建立在双方诚信的基础上。作为投保人,如实告知不仅是法律要求,更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的表现。请在投保时认真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避免因小失大,影响未来的保障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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