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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案说险】从“酒后坠亡拒赔案”解析饮酒为何属于保险除外责任——国寿财险商丘中支
发布时间:2025-06-09

2024年12月9日,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中心支公司(以下简称“商丘中支”)承保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,其员工董某某意外坠亡。商丘中支赴当地现场调查发现,死者仅从三个台阶(约0.5米)高度摔落,且死者较为年轻,正常情况下从此高度跌落很难导致死亡。但现场人员反映救护车到达时闻到酒味,随后商丘中支查定人员通过医院病历、警方记录及公司负责人沟通录音确认死者生前有过过度饮酒行为,血液酒精浓度严重超标。最终,商丘中支依据当日抢救医生录音、出警派出所民警录音以及死者抢救病例等关键性证据,以及保险合同中的“饮酒免责条款”作出拒赔决定,被保险人在证据面前放弃索赔。

饮酒被列为保险除外责任,主要基于医学、法律和保险原则三方面原因。从医学角度看,酒精会抑制中枢神经,降低反应能力和判断力,增加摔倒、车祸等意外风险,甚至可能诱发心脑血管疾病导致猝死。本案中,死者血液酒精浓度过高,极可能是低处摔落致死的关键因素。此外,保险遵循“可保风险”原则,即承保的应当是偶然、不可预见的风险,而饮酒属于主动摄入风险的行为。如果醉酒事故也能获赔,可能助长道德风险,破坏保险的公平性。因此,绝大多数意外险条款均明确将“饮酒或酒精中毒”列为免责事项。

此案提醒消费者,在投保时应仔细阅读免责条款,了解哪些情况不在保障范围内。同时,应避免酒后从事高风险活动,否则一旦发生事故,可能面临保险拒赔的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