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以案说险】快速响应与及时维权的双向奔赴——新华保险商丘中支
发布时间:2025-06-09
2024年,客户黄某某尚在5个月大时,其母亲王女士便为他投保了保险多倍少儿重大疾病保险,同时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及完备的医疗保险保障,为孩子的未来筑起安全屏障。 2025年3月,年幼的黄某某突发发热伴腹泻,在县医院治疗期间,右面部肿胀、皮肤淤青的症状引起医生重视,被建议转至上级医院。经进一步检查,黄某某最终确诊为罕见的血友病 。治疗结束后,其家人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大疾病理赔。 保险公司迅速启动理赔流程,经严格核实,理赔资料齐全,黄某某所患疾病完全符合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标准。保险公司及时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40 万元,为家庭缓解了医疗费用压力,同时豁免后续 19 年保费共计 6.4 万余元,保险合同继续有效,持续为黄某某的健康保驾护航。此次理赔,不仅是对保险承诺的践行,更彰显了保险公司守护客户健康的责任与担当。也体现了保险在家庭面临疾病风险时的兜底作用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保险人在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后,需及时进行核定,复杂情况也应在三十日内完成,除非合同另有约定。在王女士的案例中,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后,凭借专业的审核能力和高效的处理流程,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核定工作,并迅速赔付保险金,这不仅是保险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体现,更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。保险合同作为一种契约,双方都应严格遵守约定,保险公司及时理赔,让保险真正发挥了 “风险转嫁、经济补偿” 的核心功能,而消费者也通过保险获得了应对意外的经济支持。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业务时,应当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。对于像王女士这样事实清晰、材料齐全的案件,要进一步优化理赔流程,减少不必要的环节,提升理赔效率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,投保人、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知晓保险事故发生后,须及时通知保险公司。及时报案和准备材料,不仅能让保险公司更快介入处理,也能避免因时间拖延导致证据缺失或情况难以核实,从而确保自身能够顺利获得应有的保险赔偿。保险是我们生活中的重要保障,无论是保险公司积极履行责任,还是消费者主动维护权益,只有双方共同努力,才能让保险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,在意外和风险来临时,为我们撑起一片安心的天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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