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简介:Z女士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,某日她在家里突发心肌梗塞,摔倒后撞到头部导致重伤。家人认为这是“意外”摔倒,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理赔。保险公司调查后认定,导致其重伤的直接原因是突发疾病(心肌梗塞),而非外来的、突发的、非本意外事件,因此不属于意外的保障范围,拒绝赔付。
案例分析:客户混淆“意外”与“疾病”的定义。“意外”的明确定义:在保险条款中,“意外伤害”通常指外来的、突发的、非本意的、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。保险理赔遵循“近因原则”,即寻找导致损失最直接、最有效、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。在本案中,近因是“心肌梗塞”(疾病),摔倒只是疾病发作后的结果,因此不属于意外险责任。
风险提示: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,必须仔细阅读“保险责任”和“责任免除”部分,买保险就是买合同条款,不要凭字面意思想像保障范围。务必搞清楚你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保什么、不保什么,意外不保疾病,重疾险有明确的疾病定义。
声明:本案例仅用于警示教育,不指向任何真实事件或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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